体竞字[2015]74号 有关项目中心: 2015年是备战里约奥运会的关键年,各项备战工作进入了倒计时阶段。根据《备战里约奥运会2015年工作计划》(体竞字〔2015〕39号)的相关要求,为做好中国体育代表团参赛运动员的选拔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高度重视选拔工作,切实加强选拔工作的组织领导 做好运动员的选拔工作事关体育事业发展的“公平”、“公正”原则,事关竞技体育的健康发展,也是体育总局贯彻落实中央巡视组整改意见的重要事项。做好里约奥运会的运动员选拔工作,更关系到中国体育代表团能否圆满完成参赛任务,在国际上展现中国良好形象的重要政治任务。各中心务必要高度重视,切实加强对选拔工作的组织领导,确保选拔工作顺利进行。 二、制定选拔办法的要求 各中心要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印发的《2016年里约奥运会备战参赛工作组织管理办法》(体竞字〔2013〕166号)、《国家队运动员、教练员选拔与监督工作管理规定(试行)》(体竞字〔2014〕172号)的相关要求,结合里约奥运会各项目的资格体系和国内选拔赛事,围绕里约奥运会参赛任务,按照规定的原则、条件与程序,遵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制定里约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运动员的选拔办法。 里约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第一次报名时间将在2016年2月份左右结束,最终报名在6月30日左右结束,请各中心根据代表团报名工作计划,做好各项目的选拔工作。 选拔办法制定完成后,各项目中心须按要求向各省区市体育局正式印发,并通过协会网站向社会公布。体育总局也将汇总各项目中心的选拔办法,统一印发并向社会公布,接受监督。 三、加强选拔工作的监督 选拔办法制定后,中心要针对选拔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,制定相关的监督工作方案和计划,对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,有效制约,确保各项目严格执行选拔办法。总局相关部门将会对各项目的选拔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,对选拔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现象,总局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查处。 请各有关项目中心将里约奥运会选拔办法于8月31日前连同电子版一同报总局竞体司备案。 联系人:李海钢、尤佩娜 电话:87182438、87182061 E-mail:team@sport.gov.cn 竞体司 2015年7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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